★杜絕流感大流行,請把握自己的權益,也為傳染病防治盡一份力★
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4年流感疫苗接種計畫辦理
一、接種對象(無需造冊):
1.具執業登記醫事人員
2.診所非醫事人員:以勞健保投保資料顯示診所為其投保單位或持診所院長(或代理人)開立在職證明資料認定之工作人員(不含捐血機構、病理機構、醫事檢驗所、醫事放射所、物理治療所、職能治療所、鑲牙所…等)。
3.醫院非醫事人員:請洽各醫院流感承辦人。
二、接種地點:衛生所、流感合約院所(部分院所酌收掛號費)。
三、接種期程:114年10月1日起,至疫苗用罄為止。
四、攜帶證件:
接種對象 |
攜帶證件 |
醫事人員 |
健保卡+執業執照 |
非醫事人員 |
健保卡+在職證明(或勞健保投保證明) |
新莊衛生所施打時間:
⇒醫事人員流感專案場次:114/10/1(三)、10/8(三)、10/15(三)、10/22(三) 下午13:30~15:30
⇒新莊衛生所流感/新冠疫苗接種門診時間(待公告)
§醫事人員若需領取流感疫苗自行接種,請務必依以下規範§
1.醫事診所需具冷運冷藏設備與管理能力
2.需具有可進行全身健康評估之西醫師資格者(不含中醫及牙醫)
3.攜帶疫苗保冷設備及流感疫苗領取切結書(附件1)
4.醫事人員:攜帶執業執照及接種意願書(附件2)
5.非醫事人員:攜帶在職證明(或勞健保投保證明文件)及接種意願書(附件2)
6.建議可攜帶醫事/非醫事人員健保卡,以加速現場作業時間
►新莊衛生所醫事/非醫事人員流感疫苗領取時間:114/10/16(四)、10/23(四) 下午13:30~15:30
檔案名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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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1-流感疫苗領取切結書.pdf |
附件2-流感疫苗接種須知及意願書.pdf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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